1. 依照「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(English Version)」之規定:
第二條 本獎助學金申請,以註冊在學之一般研究生為限,不含在職生。其申領資格如下:
一、獎學金:發給入學及在學成績優異或研究工作表現優良者。
二、助學金:核予協助本校各教學、研究及行政單位之研究生。
研究生得兼領獎學金及助學金,但同一時間僅能擔任一項勞務型之教學或研究助理。
第三條 研究生在校內外專職者,不得申請本獎助學金。兼職者可否申請,各單位得視情形自行規範。
第四條 博士班獎學金以每人每月支領新臺幣二萬五千元為限、碩士班獎學金以每人每月支領新臺幣一萬八千元為
限。
2. 申請流程:
第六條 本獎助學金之申請程序、核發標準、名額、支領月數、月支金額及考核等事項,由各系所或單位自行訂定
之)。
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詢教務處招生組 游小姐(50199,E-mail: youjs@mail.ncku.edu.tw)